2007年企法、药师、造价、出版、以考代评成绩发布通知
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出版专业、以考代评成绩于2008年1月7日正式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部分违纪考生的处罚
根据人事部3号令,严重违纪考生(如替考,使用通讯、电子工具作弊等)取消当年全部成绩,二年内不允许报考。
辽宁人事考试中心
2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