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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08-07-07


辽人考函 [2008]39号

关于 做好 2008年度全省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 2008年度 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日    上午 9:00 - 11:00

档案基础理论知识(初级)

档案基础理论知识与实务(中级)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2、参加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和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取得辽宁省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结业证书和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3、通过相应级别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二)凡符合基本条件,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 档案管理员 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

1、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一年;

2、大专毕业。

(三)凡符合基本条件,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 档案助理馆员 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

1、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五年或担任管理员满四年;

2、大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三年或担任管理员满二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一年。

(四)凡符合基本条件,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 档案馆员 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二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五年或担任助理馆员满四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七年或担任助理馆员满四年;

5、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九年或担任助理馆员满四年。

(五)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 一年,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报名参加档案系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

(六)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其截止时间为 2008年底。

三、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和各市考区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考区(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四、报名时间、办法

参加我省 2008年度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 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 http://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08年 7月25日-8月20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 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所在市为报考考区。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档案局负责;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档案局人事处负责。

2) 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 2008年度辽宁省部分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 持报名表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辽宁省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结业证书、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 2008年8月21日。

3、现场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报名表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报名确认。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进行报名确认时,应对报名表中的照片进行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4、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5日)。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 2008年10月10-24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咨询

报考人员可向当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1。

五、收费标准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 [2007]131号文件规定,考务费为100元/科。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六、 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 或圆珠笔、 2B铅笔和橡皮。

(二)《 档案基础理论知识》 科目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档案基础理论知识与实务 》科目试题由主观题(论述题)和客观题组成,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 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成绩管理

2009年2月以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及办法。

八、信息管理

(一)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 PTMIS)》进行管理。

(二)各市于 2008年9月5日利用VPN加密通道接收本考区的报名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场编排。

(三)各市务必于 2008年9月16日前将考场数据利用VPN加密通道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上报的考场数据中应包含考点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其内容与考点确定单(用于考场信息发布,见附件2)一致。

九、试卷预订及取送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务必于 9月16日前完成试卷预订,将试卷预订单(见附件3)和考点确定单填写盖章,并将传真件及原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传真电话:024-86892098。上报的试卷预订单须为打印件。

(二)各市应于 10月30-31日派专人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11月2-3日将试卷、答题卡送回。

十、考试参考教材

考试参考教材采用 2006年编写的《辽宁省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南》, 具体事宜请与 省档案局 联系 ,电话: 024-23866255、23251870,联系人:梁丽英、王瑜。

十一、其他

我省 2008年度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负责。

 

附件: 1、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2、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点确定单

3、2008年度 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 试卷预订单

 

 

二OO八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档案   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   通知

  送:省人事厅职称处、省档案局人事处,各市人事局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8年7月3日印发

 

附件 1:

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

考务咨询电话

沈阳市人事考试中心

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 16号

024-22525372

大连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 100号

0411-84618661

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 215号

0412-5517323

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抚顺市新抚区琥珀街 7号

0413-8361599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处

本溪市明山区工字楼小区 3号楼

0414-2896813

丹东市人才中心考试评价科

丹东市滨江西路 6号

0415-3192771

锦州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锦州市市府路 68号

0416-3872301

营口市人事局考试办公室

营口市老边区大水塘军转大厦

0417-2856088

阜新市人事局考试管理科

阜新市中华路 45-6号

0418-6538824

辽阳市人事局考试办公室

辽阳市青年大街 69号

0419-4136266

盘锦市人事考试中心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路

0427-2826034

铁岭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

0410-4830136

朝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朝阳市朝阳大街 3段7号

0421-2652323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葫芦岛市龙湾大街 15号

0429-3100085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 30号

024-8689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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