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通知 >> 公务员考试 >> 正文  

 
关于2011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人选的公告
2011-11-24

关于2011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

(招生)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人选的公告

    根据《2011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现将2011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11124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职位,在笔试加权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录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依照笔试加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从笔试加权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合格人选的笔试加权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加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二、面试时间安排

    考生请于2011113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请列入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举报)电话:

法院系统:024-22696745

检察院系统:024-86686550

附件:2011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人选名单.xls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11112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事考试网 辽宁省人民政府 东北新闻网 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B座  邮编:110001
ICP 备案:辽ICP备07011309号
技术支持:沈阳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