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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部分招考职位取消的公告
根据《2011年度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对2011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考职位予以取消(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报考取消招考职位且已缴费的考生,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报考时间为2011年4月1日13:00—4月2日11:00。此类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改报职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招考单位不再对重新报考考生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审查,考生应认真对照重新报考职位设定的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报考。不符合条件报考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如果考生不再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则由人事考试机构予以返还报名费。
注:已报考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保证报考时所填报的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以便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 2011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取消的招考职位.xls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