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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2012-01-19

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于2012119网上发布,请考生根据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自行核对是否合格。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注册城市规划师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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